各相关学院:
2016年度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延安市2016年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延安市情开展应用研究和基础理论探索,为延安经济社会发展,为延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二、《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延安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和生态环境等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了一批选题,基本定位以体现延安自身优势和特点为主,同时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对策研究有机结合。
三、课题申报范围涉及多个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
四、延安市2016年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结项时间均要求为一年。如不能按期结项或经鉴定未能通过者,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设立自筹经费项目,其选题、申报和评审办法与规划项目的要求相同,立项数量视当年申报的实际情况确定。
凡是延安市社科专项资金规划项目在结项时不允许使用已在中、省项目中结项过的课题成果作为结项成果。一经发现,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
予以撤项处理的项目将追回已拨经费,且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行申报项目。
五、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3万元,一般项目0.5—1万元,青年项目0.3万元。
六、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管理费: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特别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提取5%,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3%,不得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配管理费的比例可为3:2。
2、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3、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参照延安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4、小型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开支。
5、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以及用于项目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和软件费用等。
6、咨询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提取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8%。
7、印刷费:指项目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和誊写费等。
七、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过去负责的社科规划项目已结项),且不得作为主要参加者(项目成员中排序前三位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参加者最多可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每个项目参加人数不得超过六名。
八、申请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参与者;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请。
九、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本通知第八条规定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在申报期内,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5份以及填写好的《申请汇总表》盖章后一并送交市社科联审核。
十、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实行匿名活页评审方式。
十一、《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申请汇总表》请通过延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下载。
十二、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请各有关学院将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原件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金平 联系电话:0911-2332041-801
附件: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16年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16年2月4日